閱讀說明昭示的大鳥。
題外話:
這一陣子防疫記者會不斷有記者問目前疫苗打氣遇冷要如何處理的問題。顯然民眾很現實,當疫情爆發時,哭著喊著走後門搶疫苗。可現在一旦疫情似乎去向平穩,甚至打疫苗致死的人數已經有些時日都超過染疫致死的人數,所以現在疫苗打氣不佳也是可預期的。但是就在這種時候昨天竟然有運抵的自購AZ疫苗是即期的!所謂即期就是有效期僅到月底!如果是別人不要而施捨的即期疫苗,作為疫苗乞丐我們自也沒得挑剔。但是憑什麼我們自購的疫苗還要接受人家不要的疫苗?
如果是新生產的疫苗,理論上有效期是六個月,即使扣除出廠前的檢驗,那好歹也該有4-5個月的有效期,再怎麼說也不會有效期連一個月都不到。顯然這批疫苗是某國甚至某些國家屯積但沒人要打的疫苗,現在都快作廢了,又捨不得施捨出去,就找上台灣這種冤大頭了。
昨天在記者會上的解釋是疫苗仍在搶,經過計算後可以消化所以就接受了。問題是花了錢買的東西為什麼要接受在人家倉庫擺了幾個月現在不要的東西? 如果我們目前缺疫苗缺的不得了,那麼在無可奈何之下,也只能接受,但是現在不是明明疫苗施打遇冷嗎? 如果在有效期內打不完而廢棄,浪費的可是老百姓的血汗錢。在這情況下那個已經發生多次評估錯誤的大笨鐘疾悾中心,現在說可以在有效期內打完,有人會拿他的官位做保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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