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說來這海灘並不在斯普利特而是在其附近的某個小島。斯普利特近海有許多小島,當貓狗在一天搭快艇從一個小島跳到另一個小島,到後來跟本就不記得這個那個島叫啥名字。
題外話:
今天看到報導說殘忍殺害女大學生的傢伙一審被判死刑。也許恐龍法官總算開始依法判決,但也許這又是恐龍司法慣用的伎倆,在風頭上關注度高時一審重判,到二審就變了樣。也可能哪怕二審維持原判也不執行。但是否也可能因為這案子的受害人是外國人。
整天喊主權尊嚴的綠豬碰到外國人就卑躬屈膝。外國人有什麼抱怨,豬市長就震怒要整頓不禮讓行人的亂象。外國人在台灣犯罪就輕判,甚至連殺人都可以溜回國去了。當受害人是外國人時,當然得重判免得影響國際口碑,但國人的命就不是命? 當然也不能排除一審重判,二審就變樣的老把戲再度上場。
如果說這傢伙被判死刑是因為做法殘忍無教化可能,那不久前另一個也十分殘忍的案子又如何? 誰能被教化,誰又不能被教化是誰說了算? 還有可荒腔走板的理由因為已經有許多死刑犯沒被執行所以乾脆不判死刑。
綠豬喊了司法改革多少年了,又執政了多少年了,可我們看到的除了司法走回頭路成為綠豬黨迫害異己的工具外,對於一般刑事案似乎永遠是站在罪犯的那一邊。不論是殺人,強姦,酒駕,汙染等無不輕判。
所以我們看到這個社會越來越暴力,無差別殺人越來越頻繁,至於當街拿刀砍人似乎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隨意殺人只要大喊我瘋了,恐龍們在鑑定上就從寬認定。
強姦現在已經被美化成性侵,判決恐怕也是在文明社會算是最輕的。甚至強姦未成年人才被判個三,五年新聞竟然會描寫成重判。要知道在其他國家是可判十幾二十年的刑責。
至於酒駕殺人我們已經多次批評,在台灣跟本就不是回事。有些人甚至在輕判放出後還繼續酒駕殺人。
很顯然在綠豬的腦子裡,罪犯的命是命,但受害人的命就不是命。一個給法官太大的量刑空間的社會,給了法官肆意以個人意識判決外,更是讓司法的公正性受到政治權勢與金錢舞弊左右,其實是個極端不公不義的社會。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